1. 学生需向学校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以办理毕业生档案的补办手续。
2. 用人单位应提供一份证明,说明“毕业生档案遗失”的情况,并明确指出“因就业需要,请学校予以补办”,同时需加盖单位的公章。
3. 大部分学校规定,学生在申请之前需前往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该表格为空白,学生需要根据自己在校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例如,若目前已婚而毕业时状态为未婚,则应按未婚状态填写。
4. 完成《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后,学生需要寻求原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签名。如果班主任和辅导员已经离校,可以请系主任代签。签字完成后,需将表格送到所在院系盖章,最后再到学院加盖学校公章。
5. 学生需前往学校档案馆复印个人的成绩单和新生录取花名册。特别注意:部分学校持有原始档案的体检表,如没有,学生需在校医院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索取《体检表》。
补办档案的材料基本如上所述。学生在准备完成所有材料后,需提交给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将负责将档案整理、密封并加盖公章。最终,学院将档案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该中心将负责将补办好的学生档案转寄至档案接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