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毕业证不慎遗失,失主需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此声明内容应明确毕业证遗失事宜。登报后,务必妥善留存该报纸原件,其将作为后续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必备材料之一。本人需向毕业院校提交补办《毕业证明书》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详尽阐述毕业证遗失的原因,并准确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制以及毕业证编号。
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具备独立人事权)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一份关于毕业证遗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应清晰说明毕业证遗失情况,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与有效性。
准备两张二寸免冠彩色(蓝底)正面半身照片;
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与原件内容一致。
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至毕业院校的学院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将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查档核实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随后,材料将提交至学院进行再次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教务科研处携带全部材料前往区教育厅学生处或职成处办理《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