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学籍档案遗失的情况,需前往原毕业院校办理补办手续。办理前,应首先与辅导员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补办相关要求,随后按照既定流程开展材料补办工作。
补办完成的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之后将所有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对档案袋进行密封处理,同时加盖公章。最后,通过公对公的转递方式,将档案移交至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进行妥善保管。部分人员因毕业年限较长,在办理补办时可能面临原毕业学校已不存在或已合并的情况,在此情形下,可前往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办理档案补办事宜。
若无法在毕业院校完成学籍档案补办,亦可向教育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前往教育局补办学籍档案时,需提供能证明本人曾在该校就读的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等,以此作为身份及学籍证明。凭借上述材料,在教育局填写相关表格,完成学籍材料补办工作。经教育局补办的材料同样需加盖教育局公章,后续步骤与学校补办一致,即整理材料入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最后通过公对公的方式完成档案转递。
档案补办完成后,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正确存放。建议委托专业档案服务机构,将档案存入人才市场。若档案内容真实、材料齐全,通常可顺利存入。
只要档案补办流程符合规定,材料补办完整,且已妥善存放在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该档案即可正常使用,其法律效力与原始档案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