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向毕业院校相关负责教师咨询档案补办事宜,校方将依据档案管理规定予以明确答复。若经核实档案具备补办条件,申请人应着手准备档案补办所需材料。
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需前往毕业院校办理档案材料补办手续。校方将告知具体需补办的材料清单,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材料补办,并提交至校方审核。如遇因时间久远导致部分材料无法补办的情况,申请人须向相关负责部门申请开具证明文件,以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同时,所有补办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待校方完成档案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需着手补办人事关系材料。该部分材料需由申请人前往工作单位办理,由于缺乏校方协助,补办难度较大,申请人需自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完成档案所有材料的补办后,申请人应将档案提交至人事局进行重新封装,并加盖公章。至此,档案补办流程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