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遗失的毕业证书时,首先需要按照规定在市级以上报刊发布遗失证明。在刊登的声明中,请务必清晰地写明遗失者的姓名、所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唯一编号(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毕业院校以及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
随后,需携带已刊登的遗失证明前往原毕业学校的教务处。一般而言,还需准备彩色照片,并填写一份毕业证明办理申请表。此申请表的内容应详尽准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遗失情况说明以及申请办理毕业证明的意愿等。
接下来,该申请表需要经过学校各部门核实。首先需由学工部核实并签字盖章,接着是财务处对相关费用进行确认,最后由档案馆对个人档案进行查验并签字盖章。这一步骤是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各高校的补办时间不尽相同,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时间可向学校教务处咨询。在办理过程中,如需本人亲自办理,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若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则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份委托书,以便核实身份和信息。
一旦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并经过审核通过后,需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当毕业证明书制作完成后,即可领取。虽然这不是毕业证本身,但在经过学校认证后,该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同等的效力,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