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学籍档案已被拆封,当事人应立即将档案提交至原毕业学校教务处,由校方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内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
经检查发现档案存在问题后,需向学校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档案遗失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撰写档案补办申请书,针对缺失或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补办。待相关材料补办完成,由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重新装入档案袋。
在对档案进行封口前,对于档案内其他未发生变动的材料,也需一并提交至教务处进行盖章确认,以此完成档案激活程序。
档案完成重新封口后,应尽快将其存档于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交由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学籍档案的法律效力和凭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