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指出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因此脱党影响评职称的可能性非常大。
党员因联系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等,按照党章规定是会以自动脱党予以处理的;如你现在属于事业编制,评职称需要转入党组织关系的,经查询现在是脱党状态的,建议大家及时联系原党委,看是否能帮你补交党费,恢复党组织关系后,依据单位要求通过开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线下或线上转接,是可以评职称的。
但如果脱党后联系原党委不给恢复党关系的,现事业单位直接接收给恢复的可能性不大,更建议大家可以找具有权限、愿意接收的党支部来恢复党关系,再办理党关系转接,是可以正常参加评职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