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个人档案在手中滞留过久,造成其无法正常运用和流通时,应当立即行动,前往档案生成地进行激活。此步骤意味着需要将档案带回至原毕业院校的档案管理处,以便由档案处的老师进行重新核实。
2. 在开始办理档案激活手续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身份证和毕业证,用以证明个人身份及与档案的关联。同时,需与学校的老师确认办理时间,确保一切准备就绪。随后,携带自考档案,前往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将档案交予负责审核的老师,启动重新审核的流程。
3. 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档案存在其他问题,如材料缺失或被篡改等,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于缺失的材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若发现有修改过的痕迹,需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只有当档案中的所有问题都得到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激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