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区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严禁私自保存档案。同时人事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职工本人自带。
符合以上条件的,以个人名义申请存档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金水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存档申请,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调档函;由档案原保管单位按调档函要求,通过走机要或邮政特快渠道对公转递的,金水区人才交流中心能提供免费的档案服务,也计算工龄。
但对于人事档案在手里比较久,忘记联系金水区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本人因工作、落户等原因需要用到人事档案,但本人自带档案不收,人事档案成失效状态的,找原单位,看是否能帮忙重新对公转递激活,是人事档案激活的一种方式;
另外,人事档案成死档,委托给机构能更加快速且稳妥的办理好死档激活,对公存到金水区人才交流中心后,就能为你提供有效的档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