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将个人档案交由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进行保管,因为这些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
2. 如果毕业后选择进入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或者所在公司不具备档案管理的资格,毕业生可以将档案委托给当地的人才市场进行保管。
3. 对于选择留学的毕业生,通常情况下,个人档案会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中。
4. 在没有找到工作的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最好转移至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是就业单位所在县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但特殊情况除外。
5. 如果暂时没有工作,建议将档案转至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此外,毕业生还可以与学校协商,若学校同意,可以将档案暂时存放在学校,保管期限为两年。超过此期限,档案将被退回至原户籍所在地。
6. 选择继续升学深造的同学,可以通过公对公的方式,让即将入学的学校直接从原学校接收档案,这将是最为简便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