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在流动人员范围内,同时在具有档案管理权的原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存放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郑州市人才档案中心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法定接收形式,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并给开具调档函;
本人可将调档函交由原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按调档函要求公对公转递的,你的个人档案就能存到郑州市人才档案中心;
个人档案按规定存到郑州市人才档案中心的,现因工作、落户等原因需要借阅档案的,需履行审批手续,按规范转递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否则,个人档案从郑州市人才档案中心借阅提出,没按时归还的,拿在自己手里的会变成“死档”,是无法重新接收的,需要先给个人档案办理死档激活;
最后,本人在外地,想申请档案保管和转递,不方便到郑州市人才市场的,可通过郑好办APP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