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职后,务必向原单位申请开具“离职证明”作为凭证。
2. 确认个人档案具体存放位置。一般而言,国有企业或人事单位有专门的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管理,而一般企业的档案则会集中保存在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托管。
3. 准备好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前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开具调转人事档案的调函及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相关材料。
4. 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人才中心发放的调档函等文件到档案存放地点,向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和保险手册的转出手续。
5. 一旦取出档案,如果尚未找到新的工作,可以凭借上述材料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存档事宜。
6. 在此期间,个人也可以委托人才中心代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仅缴纳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住房公积金可暂时停止缴纳。
7. 个人的组织关系可以选择暂时保留在原单位或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8. 若离职后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需持人才中心开具的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材料,并向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单,为新的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档案和保险的转入手续。一旦新的单位出具住址关系接收函,及时返回原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准出手续,并顺利转入新的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