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存放条件:
现工作单位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其注册地、核准登记机关在本辖区内,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内,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存档机构的流动人员可提出档案接收申请;如本人是从国企、企事业单位离职的,人事档案还在原单位存放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同意辞职批复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办事窗口提交或成都市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网络自动审核或后台预审,以及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会完成。
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离职人事档案存放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依据我们多年档案服务经验,整个四川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不收自己手里的档案的!否则,违反规定接收的档案,是会被追查的。
那对于离职人事档案从单位拿到自己手上的,被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拒收,联系原单位也不接收,不给审核整理后对公转递的,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成死档的,是可以找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给人事档案办理激活的,这种人事档案存放办法是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