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存放在学校。
根据相关规定,若毕业生选择暂缓就业,可以向学校申请将档案保留在校内,最长可达两年。两年期满后,学校将不再继续保管该档案。
档案转回原籍。
如果毕业生未找到工作或未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学校一般会直接将档案转递到工作单位的人才市场保管。
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国家政策,只有组织和人事部门下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有权保存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人事档案。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中外合资或独资企业均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毕业生也可以选择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市场来托管其人事关系。
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才交流机构。
对于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果希望在该地区长期工作,可以将档案转入该地。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由人事局或教育部门统一接收和发放。
建议:
切忌将档案放在个人手中。如果未能及时找到工作单位进行存档,或未能将档案存入人才市场,档案可能会成为“黑户”,而人才市场也可能拒绝接收此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