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才市场档案存放要求:
1>在省本级注册或在杭州市西湖区纳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
3>未就业的西湖区户口生源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4>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5>外国企业常驻省本级注册或杭州市西湖区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6>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7>具有杭州市西湖区户口的其他流动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流动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本人携带档案转入申请材料到办事窗口向浙江省人才市场提交档案存放申请,经办人员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如档案在手里、档案拆封等;那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即时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最后交由档案原保管单位,按浙江省人才市场出具的调档函,通过机要通道或邮政特快渠道存放的,通过“浙里办”app,是可以在线查询档案信息的。如显示“未查询到您的人事档案信息”,说明人才中心尚未收到档案,或尚未录用系统、整理上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