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宝安人才中心只能接收户籍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或在该区工作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个人携带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宝安人才中心办事窗口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宝安区“网上办理”,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接收范围和法定形式的,是可以给开具调档函的。
但对于网教毕业生来讲,由于网教学院不负责公对公转递档案,将网教毕业生档案和毕业证邮寄交到个人手中后,有人事档案在宝安人才中心存放的,那自己拿着密封的网教毕业生档案申请“档案合并”受理的,自2015年起是不收费的;
如果网教毕业生档案是首次申请建档存档的,依据我国的学历教育逻辑和《档案法》规定,网教毕业生档案存档还需要前置高中(中专)档案,在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按照今天文章的介绍提交档案转入申请材料开具调档函,转递档案时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的是可以受理并存档的。
网教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或非深圳户籍的,不符合宝安人才中心档案接收范围和法定形式的,是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