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市场档案受理条件是:需存储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中,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长春市户籍的留学生可向长春市人才市场申请档案存放,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在具有人事权的学校/单位保管的,符合法定接收条件的,自2015年起是可以提供免费的档案保管服务的。
长春市留学生回国,有人事档案存放的,本人携带国外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成绩单翻译件、工作材料等,申请档案材料更新是可以受理的;
但对于小学/初中/高中出国留学,国内学历太低其档案不在长春市档案接收范围内,留学回国无档案的,现在以留学生学历报名考公考编、申报落户需要对公调取档案的,自己拿着国内高中档案、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成绩单翻译件,到户籍长春市人才市场办理留学生档案不予手里,高中学校也不给对公转递的,那是需要找留学档案服务机构解决档案问题,才能在户籍长春市人才市场办理留学生建档存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