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 “自考”)档案属于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档案范畴。毕业生离校时,毕业院校通常将自考档案直接移交至毕业生本人,但需明确的是,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个人不得擅自保管档案。
自考档案的常规保管机构为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若毕业生入职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应将自考档案与个人人事档案进行合并归档,统一存入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对于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职于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毕业生,可选择将自考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时,需将自考档案与个人人事档案或前置全日制学历档案进行合并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记录学历教育经历,实现档案内容的动态更新。
需特别注意的是,自考学历档案不包含报到证,根据现行档案管理规定,无法以独立形式存入人才服务机构。因此,持有自考档案的人员,应提前妥善处理前置全日制学历档案,如发现档案存在缺失、损毁或其他问题,须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档案作为个人重要历史凭证,在职业发展、社会生活等领域发挥关键作用。在求职过程中,尤其是报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需要进行档案政审的岗位,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是录用审核的重要依据。此外,档案在确定工龄、认定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等社会保障事务中不可或缺,亦是办理出国留学、户籍迁移、升学深造等手续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