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拟通过专升本继续深造的学生,若已成功考取本科院校,其档案可由本科院校保管,届时等待院校办理调档手续即可;若尚未考取,可向原学校申请暂时存放档案。
第二种情况:计划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国有企业,或虽非国有企业但具备档案管理能力的,档案可交由用人单位存放。
第三种情况:未升学且未就业,或选择自由职业、灵活创业,或拟自费出国留学,或已就业但用人单位为非国有企业且无法处理档案事宜的,档案可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个人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上述档案处理方式。需特别注意的是,个人档案严禁由本人自行保管。上述机构均为国家认证、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个人档案仅能在这些机构之间流转,不得在个人手中留存,否则档案将成为死档。
务必妥善保管个人档案,严防遗失。严禁私自拆封档案,一旦拆封,若无具备资质的机关重新密封,原封条将失效,档案袋的原始性被破坏,接收机构将拒绝接收此类档案。在档案流转过程中,应尽可能委托上述机关办理邮递等事宜。相较于个人邮寄,此类邮寄方式风险更低,更能保障档案的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