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在线申请调档函/商调函,所需材料包含:

1>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
2>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3>前往留学所在地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或居留卡;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注册证明;
我们在用户中心查看并打印调档通知单/提档函,交由档案保管地,按要求通过机要/EMS特快专递,是不接受个人送达的。
需注意的是,留学服务中心接收的国内最低学历是高中,且回国后无个人档案的,是无法再存入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只能在户籍地人才市场申请留学生回国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