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如你学校毕业后多年未管理个人档案的,查询办法有:
1>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2>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可联系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或原就读学校同步查询;
3>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
最后,学校毕业后个人档案查询不到,联系学校已确认邮寄出的,毕业档案确认丢失了的是需要及时联系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