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相关要求,大学生毕业档案管理规定是高校毕业生根据毕业去向和档案转递要求,在学校就业平台中准确填报档案转往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
大学生毕业档案存放流程
1>咨询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档案接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编;
2>在大学就业服务系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3>由高校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档案。严禁将档案交由毕业生自带和保管。
大学生毕业档案转递回原籍人社部门的,切记要联系人社部门查询毕业档案到档情况。这样可避免大学生毕业多年一直未管理档案,在转递过程中丢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