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档案处理,分2种情况:
1>赴港澳读书的高中生档案,现在档案还在高中学校的,可咨询户籍人才市场,是否能接收,提供档案托管服务。

如户籍人才市场不提供高中毕业生出国留学生档案托管的,回国有计划落户北京,或在北京工作的,可向北京中留服申请“留学存档”服务,按要求提供身份证的正反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赴港澳逗留签信息页、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注册证明,审核通过的出具调档函,交由高中毕业学校,按调函规定公对公转递!
✳️高中档案在自己手上的,自带到中留服,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不予办理高中出国留学生档案存放。
2>港澳台学生在内地上大学报道,以清华大学港澳台学生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例,学生入校后,参照《清华大学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实施办法》,由相关院系负责学生个人档案材料收集,移交档案馆,按人事档案归档。港澳台学生档案在档案馆存档期间,分别依据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
档案馆每年将港澳台毕业生(含肄业生)档案进行整理,转至设在统战部的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港澳台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已毕业(含肄业)港澳台学生的档案材料,依据《清华大学文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整理、立卷,移交档案馆,按文书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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