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随军家属落户包含有业和无业2种,家属以有业方式申报的,随军档案是需要移交的。一般来说,有业随军的档案应该都是地方单位接收。
随军有业需要在京有接收单位的地方要先开具同意接收函!北京随军家属获批进京且已被区属单位接收的档案移交流程
1. 部队负责从京外单位借阅家属档案,由部队干部部门安排专人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2. 审核通过后,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开具《接收函》。
3. 部队持家属档案、《接收函》等材料到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进京审批手续。
4. 随军家属落户后,到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报到手续。

北京随军家属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户口及工作关系尚在京外的,需先由驻区部队先到区双拥办办理驻区部队资格审核事宜。出具审核意见后,部队将审核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再按照以上步骤办理档案借阅。
随军审批通过返回的材料里,有两份档案相关的文件,分别是给原存档单位(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调函)及新存档机构(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调动介绍信)的。其中新存档机构就和当初开具同意接收函的单位是一致的。
对于进京前无业的随军家属持《随军家属进京审批报告表》等有关证明材料,自落户海淀区之日起(以户口簿登记迁京日期为准)6个月内,到区人力社保局办理建档、转档和登记手续,可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领取生活补助费。
北京随军家属档案审核不通过的,先明确具体原因,再确定档案解决办法。总的原则是缺材料的补材料,缺手续的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