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才代理中心接收个人档案存放标准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县属企业下岗买断、在彰武县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
个人档案存放彰武县人才代理中心可自己申领存放,也可由就业单位代理存档。个人档案存放在彰武县人才代理中心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由存档人向彰武县人才代理中心提交存档申请;
户籍是彰武县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
非彰武县户籍,在彰武县就业的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
离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
第二步:彰武县人才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对你提交的个人存档材料审核,对符合法定形式存档的开具调档函;
第三步:你携带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第四步:待你个人档案到了彰武县人才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当即办理存档手续,编码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