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可接收流动人员及普通高、中等院校(含全日制成人教育普通版)应届离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但按照相关文件未定,超出档案接收规定范围外的档案不予接收,详细的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大家也可以咨询优选智嘉!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原管理单位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转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像优选智嘉是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辽宁省葫芦岛市本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向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存档申请,携带开具好的调档函就可以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等你的人事档案到了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后,档案材料齐全符合存放要求,签署人事托管档案协议,领取存档证明。
最后,对于辽宁省葫芦岛非户籍地人流动人员来讲,除去上面的存档材料外,还得提供与当地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单位介绍信,剩余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流程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