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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个人档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1-12-14 10:00:12|阅读:621


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个人档案首先要确保档案是完整的没有被拆分,档案中的材料完整属实,档案没有在自己手中保管。否则天津港保税区人才

交流服务中心是不可以直接为其办理档案托管的。


除此之外在办理档案托管时,档案的主人还需要与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在某种联系,如果户籍地不是天津港保税区,并且工作单位也并未在此开设

户口,也不属于天津港保税区的毕业生,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不会接收个人档案。


以上就是将档案托管在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条件,档案放在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需要满足以上这些条件,尤其对于一条是非常重要

的。如果不满足第一条,其他条件全部满足也无法将档案存在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想将档案转递到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家可以点击天津市档案托管服务中心在线办理档案托管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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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女士 134****3518【申请成功】
  • 王小姐 181****2354【申请成功】
  • 陈先生 158****3306【申请成功】
  • 李先生 137****1923【申请成功】
  • 程女士 136****3253【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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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先生 135****3338【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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