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才中心属于市级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档案提供存档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七条,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淮安市人才中心个人档案接收存放不收费费用!更多关于淮安市人才中心个人档案存放内容可登录淮安市档案托管中心进行详细了解与在线咨询!
淮安市人才中心个人档案接收流程——
1.存档(经办)人提交存档申请及材料;
2. 淮安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开具商调函,发放《流动人员登记表》;
3.存档(经办)人回原档案存放地办理转档手续;
4.将档案、《流动人员登记表》和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介绍信一并交回淮安市人才中心;
5. 淮安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办理存档手续;
6.出具存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