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后我们的个人档案不能继续在学校进行保管需要转递到其他的地方进行保管。
(一)领取时间
1、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0月份之后领取,如有特殊情况(公务员政审、转接党组织关系、入职等),出具相关证明可提前领取;
2、往届毕业生:即来即办
(二)提交材料
1、本人办理: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办:报到证原件、本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复印到一张纸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人才大厦一楼大厅3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0312-3168911
注:学校直接打回原籍的档案,不算存档。需学生领取之后,自己办理存档手续。
想要了解更多的档案托管的相关手续可以点击全国档案托管服务系统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