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地址是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中路126-2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书)向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提交存档申请,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直接办理;申请不被受理的,直接告知不受理原因。因此,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接收毕业生档案流程——
①提出申请
毕业生持申请材料向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设立个人账户(若申请人为户籍所在地人员则视为已设立个人账户)。
②材料核对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经办人员核对申请材料,本人办理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报到证(毕业证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报到证(毕业证书)。
③委托管理
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后,申请人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登记表》,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
④接受委托管理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设立个人账户,接受个人委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