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可为流动人员提供个人档案接收、转递、保管、整理、材料收集和利用等!作为县级公共服务机构,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青州市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和已在青州市人事代理部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的个人档案。对其他不再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个人档案不予接收!
个人档案托管到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流程
一是从单位离职后,本人可向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档案转递通知书,工作人员会按规定对转递通知书审核,符合的审核档案,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再然后,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档案符合情况,符合情况登记入库,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
二是个人档案拿在自己手里的,由于缺乏档案转递手续,是无法直接将个人档案托管到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需先提交存档人身份证、个人档案、非青州市户籍的还得提供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工作人员对符合存档条件的,即时接收其档案;不符合存档条件的,告知存档人在限期内补充相关材料或不予办理。对不予办理的个人档案,大家需委托三方档案激活机构办理档案激活后,再将个人档案托管到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放!
最后,个人档案托管到青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需签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管协议或合同,明晰与流动人员、存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