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我们需要将档案从学校办理转出,一般是由学校转递到其他的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我们个人是不能办理档案转递的相关手续的。
1、收集与递交毕业生档案材料
①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工部)(必须归档)
②个人荣誉登记表(学工部)(必须归档)
③处分材料(解除处分材料)(学工部)(必须归档)
④学生学籍卡(教务处)(必须归档)
⑤学业成绩表(教务处)(必须归档)
⑥大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公共教学部)
⑦正式党员档案(组织人事处)(必须归档)
⑧毕业生报到通知书(副联)(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必须归档)
2、材料入库
检查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组织审查鉴定盖章的完整性;归档核对的准确性;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抽出、销毁、伪造、涂改学生档案材料,违者必究。
3、档案室须在每年的7月前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检查与封档工作。
4、每年7月或8月,档案室根据毕业生生源地派遣单位地址,以“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毕业生档案。
5、学生10月前往生源地派遣单位查询档案(有限期为一年),如查询不到,请电话档案室。
6、学校原则上不保管毕业生的档案。
7、档案手写材料必须为黑色墨水填写。
以上内容参考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http://xsc.hceb.edu.cn/详细大家可以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