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才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可保存和管理流动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报到、登记、就业咨询、档案传递工作。
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属非公经济单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可到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社保政务服务区1-15号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签署意见开具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毕业生档案转出手续,最后申请人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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