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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存放个人档案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07 13:40:54|阅读:332

  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可存放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档案,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户籍地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存档申请材料,经窗口办公人员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办理;对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后台工作人员对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具《调档函》,通过EMS邮寄到付到申请人。待你的个人档案到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后,工作人员继续审核档案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的编码入库。

  当然,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网上办理存放个人档案申请的,调档函可自行在网上下载。

  最后,中山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对接收存放的个人档案开具存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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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女士 134****3518【申请成功】
  • 王小姐 181****2354【申请成功】
  • 陈先生 158****3306【申请成功】
  • 李先生 137****1923【申请成功】
  • 程女士 136****3253【申请成功】
  • 王小姐 185****2848【申请成功】
  • 陈先生 189****1098【申请成功】
  • 李先生 135****3338【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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