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上旬招生就业处将毕业生档案统一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及生源所在市、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在转递档案的时候如果大家因各种原因,部分毕业生不转递学籍档案的,应在毕业前向招生就业处递交留档申请书;如有毕业生自愿提取个人学籍档案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自行提取;
提取毕业生档案规定:
(1)派遣单位出具委托本人提取档案的调档函;
(2)没有派遣单位出具调档函的毕业生,应出具身份证明或其它有效证件并附书面申请书。
各系将按学号顺序排列的班级名单和按此名单整理好的毕业生归档材料一并转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并附毕业生归档材料移交名单一式两份,在填写毕业生归档材料移交名单时,序号、学号、姓名、性别以及材料是否齐全等项目必须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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