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接收未就业、离职职业期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201号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16号窗口提交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材料,或登录广西省政务服务网—南宁市隆安县,在线办理人事档案托管。隆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上受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现场受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认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已就业的,提供与工作地南宁市隆安县非公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
未就业的,向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户口本原件;
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实行个人承诺制;
创业的,提供《营业知道副本》原件。
向隆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人事档案保管,工作人员会为符合条件的开具调档函。原档案存放地会根据调档函通过公对公形式将档案转递到隆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隆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接收人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邮编5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