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毕业离校时身份为预备党员的,如本人确实不在平遥县工作或者居住,将无法办理转正手续。另外,对毕业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果新单位正处于政审、体检环节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以在读高校保留组织关系至少2年,高校拒绝保留的不符合中央规定。
另外,对生源地人才中心不接收预备党员档案的,建议在学校履行完成转正手续后转回此支部,或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所在社区党支部、村党支部。
最后,对毕业生档案挂挡到平遥县人才服务中心的是不算工作经历的,在未正式就业前,毕业生档案可免费存放在平遥县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