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是记录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和身体状况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用于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
如果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将档案转至生源地或经学校同意暂时留在学校,但根据政策,学校只代为保管两年。如果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将会将档案发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保管。
对于留学生,其档案一般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并且海外学历也有专门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对于去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对于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将会被转至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直接接收并管理。
对于去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其档案将会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