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毕业后想要将档案转递到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需要学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新人社发[2015]9号中的档案寄递相关要求。在转递档案时,请使用“专人送达”、“机要交通”或“毕业生专用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寄回的档案。
如想调取档案,请本人携带“调档函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请确保按规定办理以保障办公流程的顺畅。
在办理档案转递的时候一般需要很多的时间,如果大家已经将档案存在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了,在生活中参加工作之后,不知道应该怎么转递档案的,可以私信我们,会有专业的档案服务老师免费解答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