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但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因此,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毕业生档案。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接收毕业生档案地址是景洪市易武路17号;联系电话0691-212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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