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是指从国内的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包含专科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按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接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因此,虽说个人档案是从高中起开始建立的,但不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可接收的范围。
因此,高中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可与非统招学籍档案一起,像户籍地或生源地的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建档。
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因此,高中毕业生档案、非统招学籍档案,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是无法接收的。
对此,需要考编、考公政审,评职称等,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不接收的高中档案,大家可在线咨询优选智嘉解决。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是芒市团结大街225-59A1号;联系电话:0692-2111085;联系人: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就业中心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