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才市场档案托管中心电话0771-2429430、0771-12333、0771-5381307,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但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已就业人员离职后,档案在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人员,南宁市人才市场属于户籍地的,需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属于工作地的,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南宁市人才市场如何托管人事档案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南宁市人才市场申请调档;
2>南宁市人才市场向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3>存档(经办)人员持《调档函》回档案管理单位调档,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4>南宁市人才市场接收档案后,查验档案的密封状况,审核档案材料真实、齐全情况,存档(经办)人员填写《流动人员存档登记表》并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协议,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