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人才市场档案中心人事档案接收受理条件:
1.本地市户口或本市就业(入职时由工作单位办理委托存档)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本地市户口或本市就业(入职时由工作单位办理委托存档)的流动人员;
衡水人才市场档案中心支持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离职证明、单位介绍信到衡水市公共服务人社分中心一楼大厅档案服务窗口或衡水市胜利西路1896号市人才中心提交存档申请材料,填写档案转入申请表。
另外,还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选择“衡水市”分站,点击“在线办理”,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按要求上传人事档案存放所需电子材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登录即可看到审核结果!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来讲,毕业生档案邮寄到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需要进行整理登记。毕业生未向市人才中心委托管理档案,且未办理档案调转的档案,将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统一转到生源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党员档案是学生(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不可拆分,档案邮寄时请学校合并密封统一邮寄。
党关系转接说明:已落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已在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在当地稳定就业或居住生活的,也可将党组织关系一同落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组织。
最后,大家可拨打衡水人才市场档案中心档案存放查询电话0318-2213186/2133882进行详细咨询。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高校毕业生还是从单位离职的流动人员,都不要接收学校或原单位交由个人自带的档案,衡水人才市场档案中心是不予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