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市场存放人事档案受理条件:
人事档案需存储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机构中,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长春市人才市场存放人事档案查询电话:(0431)88781533;
长春市人才市场存放人事档案查询网站:
http://zwfw.jl.gov.cn/ccszwfww/cksx/?deptId=11220100013826565W,搜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户口不是长春市或长春外五县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档案实行属地化管理,不能把档案存入市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