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才市场接收个人档案受理条件
(一)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本市(不含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下同)户口的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本市户口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本市户口的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在本市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本市户口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本市户口的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八)申请“先落户后就业”人员的档案。
杭州人才市场接收个人档案办理流程
1>申请
个人向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受理申请。判断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a.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b.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3>办结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同意人事档案调入,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4>送达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试院)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当场或网上送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