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知道北京是“户档不分离”的,对于非京籍人员来讲,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是无法接收外地户口的人事档案的。除非你在京单位要求人事档案调入,否则人事档案只能存放在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档案接收”受理条件之一是已开具调档函的委托存档单位职工或个人。对在京的外地人来讲,只有通过两地分居、人才引进、夫妻投靠、配偶随调、随军家属随迁或者积分落户等方式落户北京,在京单位或找到有资质的单位且该单位愿意接受京外方单位的委托管理其人事关系。
北京目前能开具接收函的人才有区市级人才,还有45家部委人才可开具档案同意接收函,你的户口和档案才能调入北京。
最后,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人事档案存放在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