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人才交流中心可接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文件要求: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转递时档案材料要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
因此,对非统招毕业生来讲,非统招学历档案在自己手里是无法通过学校毕业生专属渠道“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到平果人才交流中心的。对于个人自带转递的非统招毕业生档案是不予接收的。
遇到平果人才交流中心不接收非统招学历档案的情况,联系非统招学院通过对公渠道转递或开具档案再带证明的可能性很小。更快速、更稳妥的方式是委托给三方档案机构给非统招学历建档,直接存放或转递到平果人才交流中心。
当然,你也可以委托关系给有人事权的国企单位,给单位给你建档后,你到平果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再存放到该人才交流中心也是可以的。
最后,平果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你的非统招毕业生档案后,可自行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查询确认。还可拨打平果人才交流中心0776-5832289电话查询到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