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人才服务中心可接收乌鲁木齐户籍高校毕业生;乌鲁木齐地区就业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因此,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乌鲁木齐人才服务中心是有权拒收的!
针对这种情况,如果你是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乌鲁木齐人才服务中心不予接收时,优先建议你联系原学校,看是否能重新审档,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到乌鲁木齐人才服务中心;如不能,就需要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办理激活,再存放到乌鲁木齐人才服务中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规定,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
毕业生档案存放在鲁木齐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存档证明的流程:
第一步:点击“证明开具服务”;
第二步:选择“申请证明类型”、“领取方式”、输入“存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第三步:点击“证明开具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根据人社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中项目目录要求,现在为档案托管的人员出具的档案证明有存档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档案证明(档案查询告知单)、无犯罪记录证明(档案查阅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