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往清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会对所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将会开具流动人员调档函。
3、携带调档函、身份证等回到原存档单位,办理档案转档手续。同时,在档案上附上档案清单和流动人员档案转递单。
4、原存档单位将会将档案转出,并通过机要、EMS或专人送取的方式,将档案送至清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本人自带档案)。
5、档案到达清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工作人员会进行档案的再次审核。
6、符合要求的个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打印)。
7、填写档案清单并签订档案保管协议书,将档案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档案类别生成存档编码。完成信息输入后,将所有纸质档案材料装入人事档案袋中。
8、将档案放置于档案库房的相应位置。
总结起来,前往清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案只需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并开具调档函。在开具调档函时需要支付相应费用。随后,根据提示进行后续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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