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人才交流中心可接收山东菏泽户籍或在山东菏泽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但单位委托存档的前提是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户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可接收其单位新员工人事档案。
但对于辞职后的个人档案,想寄存到山东菏泽人才交流中心的,需存档人提交身份证、人事档案当事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即件、最近单位辞职静退、取消录《聘)用证明或开除批复文件、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1份,到山东菏泽人才交流中心办事大厅,现场提交,档案工作人员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开具调档函;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退回材料。
需注意的是,如果本人没时间前往山东菏泽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的,还可委托给他人代办人事档案寄存事项。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最后,存档人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放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出手续,通过公对公转递你的个人档案。